一、集成电路、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的申报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有效发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加快推进制造强省建设,培育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苏政发〔2017〕25号)和《江苏省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4〕38号),现制定发布《2018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指南》),并就项目组织申报事项通知。
二、集成电路、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的支持方式
采取事前支持方式,分档补助。
三、集成电路、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的支持重点
1、集成电路:高端服务器芯片、DSP芯片、移动智能终端芯片、图像处理芯片、人工智能芯片、MCU芯片、低功耗电源管理芯片、高速模拟混合集成电路芯片、高压功率芯片、网络通信核心芯片等芯片设计技术,集成电路先进制造和特色工艺开发,集成电路先进封装测试技术,集成电路装备和材料;
2、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传感器,智能硬件,工业互联网、车联网、能源互联网、智能环保、智慧交通、智慧健康养老关键技术及产品,新型显示,量子通信、5G相关技术、下一代网络设备,北斗卫星导航芯片和应用模块,核心基础电子器件。
四、集成电路、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的申报条件
(1)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规模以上企业(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2)申报项目为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并已开始实施,拥有相应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研发成果以及相应的市场应用基础,项目前景好、实施后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2017年项目已完成投入(包括设备、软件、材料、试验外协费、业务委托费、研发人员费用)500万元以上(其中业务委托费和研发人员费用合计占比不得高于20%),申报单位须提供项目2017年投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3)申报智慧健康养老应用领域关键技术及产品类项目的企业必须为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企业或其所申报的项目产品列入国家智慧健康养老产品推广目录。
五、集成电路、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的申报主体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
六、集成电路、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的申报时间
本年度项目书面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企业网络申报时间为7月16日至8月10日,各地经信部门网络上报时间为8月10日至8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信息为2018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资金项目咨询通知的节选内容,具体要求以当年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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