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大力度实施技术改造,提高智能制造水平,推进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江苏省经信委、财政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示范智能车间的创建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命名和授牌,同时对部分示范智能车间按照智能制造投入进行奖励。为鼓励我市企业积*开展示范智能车间的创建工作,对于获得省级示范称号而未获得省级奖励的企业,市级资金将进行适当的奖励。
一、苏州市技术改造专项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苏州市区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2、企业的人均产出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3、企业应制定智能化发展战略规划,拥有能提升企业智能制造水平的技术研发机构和一定规模的智能化人才队伍。
4、获得江苏省示范智能车间称号并对我市有示范作用的企业。
二、苏州市技术改造专项申报材料
1、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2、填写《技术改造专项项目申请表》,提供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书面申请报告,主要内容有:项目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项目建设情况,资源与能源耗用分析,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4、由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或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同时提供项目开工建设所需的其他相关手续复印件。示范智能车间所投入设备发票复印件。
注:技术改造提升扶持类项目、省级示范智能车间奖励项目,由市经信委产业投资处负责征集,并负责对项目指南及申报材料要求等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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