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持重点。
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智能制造、**制造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和发展。支持和鼓励企业建设高水平的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完善创新手段和提升创新能力。
2.申报条件。
(1)经省批准新建和经年度评估考核合格的制造业创新中心。
(2)***企业技术中心(含分中心)2016年度研发设备(包括软件)购置费用不低于500万元。
3.支持方式。
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根据评估结果给予补助。对***企业技术中心根据研发设备(包括软件)购置费用(剔除其他项目中已使用并获得支持的设备发票)给予一定比例奖补。
4.申报主体。
符合条件的企业。
电 话:135-8498-4787
QQ:319603185
邮箱 cs@key-way.com
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3号楼301室